人社部規〔201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人事部門: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速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革新、鼎力大举推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和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事情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發揮事業單位在科技創新和大衆創業萬衆創新中的示範引導作用,激發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簡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科技創新活力和幹事創業熱情,促進人才在事業單位和企業間合理流動,營造有利于創新創業的政策和制度環境,凭据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現就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挂職或者參與項目相助
事業單位選派切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挂職或者參與項目相助,是強化科技同經濟對接、創新结果同産業對接、創新項目同現實生産力對接的重要舉措,有助于實現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協同創新,強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源頭支持。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挂職或者參與項目相助期間,與原單位在崗人員同等享有參加職稱評審、項目申報、崗位競聘、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權利。相助期滿,應返回原單位,事業單位可以凭据有關規定對業績突出人員在崗位競聘時予以傾斜;所從事事情確未結束的,三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協議。專業技術人員與企業協商一致,自願流動到企業事情的,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與其解除聘用条约並辦理相關手續。
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挂職或者參與項目相助,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與專業技術人員變更聘用条约,約定崗位職責和考核、工資待遇等治理辦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企業應當約定事情期限、報酬、獎勵等權利義務,以及依據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形成的新技術、新质料、新品種以及结果轉讓、開發收益等進行權益分配等內容。
二、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創新或者在職創辦企業
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與本單位業務領域相近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或者利用與本人從事專業相關的創業項目在職創辦企業,是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合理利用時間,挖掘創新潛力的重要舉措,有助于推動科技结果加速向現實生産力轉化。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兼職單位的事情業績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爲其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自願流動到兼職單位事情,或者在職創辦企業期間提出解除聘用条约的,事業單位應當及時與其解除聘用条约並辦理相關手續。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兼職或者在職創辦企業,應該同時保證履行本單位崗位職責、完成本職事情。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經單位同意;單位應當將專業技術人員兼職和在職創辦企業情況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事業單位應當與專業技術人員約定兼職期限、保密、知識産權保護等事項。創業項目涉及事業單位知識産權、科研结果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相關企業可以訂立協議,明確權益分配等內容。
三、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新創業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帶著科研項目和结果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到企業開展創新事情(簡稱離崗創業),是充实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動性,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創新創業活力的重要舉措,有助于科技創新结果快速實現産業化,轉化爲現實生産力。
事业单元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期间依法继续在原单元加入社会保险,人为、医疗期待遇,由各地各部门凭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确定,到达国家划定退休条件的,应当实时治理退休手续。创业企业或所事情企业应当依法为离岗创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用度,离岗创业人员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离岗创业期间非因工死亡的,执行人事关系所在事业单元抚恤金和丧葬费划定。离岗创业人员离岗创业期间执行原单元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等治理制度。离岗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结果等,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创业业绩突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不占原单元考核优秀比例。离岗创业期间违反事业单元事情人员治理相关划定的,凭据事业单元人事治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規处置惩罚。
事業單位對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空出的崗位,確因事情需要,經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治理部門同意,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用于聘用急需人才。離崗創業人員返回的,如無相應崗位空缺,可暫時突破崗位總量聘用,並逐步消化。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本人提出與原單位解除聘用条约的,原單位應當依法解除聘用条约;本人提出提前返回的,可以提前返回原單位。離崗創業期滿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返回的,原單位應當與其解除聘用条约,終止人事關系,辦理相關手續。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同意,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對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的,按規定享受國家創業有關扶持政策。事業單位與離崗創業人員應當訂立離崗協議,約定離崗事項、離崗期限、基本待遇、保密、结果歸屬等內容,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同時相應變更聘用条约。離崗創業項目涉及原單位知識産權、科研结果的,事業單位、離崗創業人員、相關企業可以訂立協議,明確收益分配等內容。
四、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型崗位
在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型崗位,是促進事業單位全面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重要舉措,有助于充实發揮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和技術資源優勢,加速推動科技創新。
事业单元可凭据创新事情需要设置开展科技项目开发、科技结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會服務等事情的岗位(简称“创新岗位”),并按划定调整岗位设置方案。通过调整岗位设置难以满足创新事情需求的,可按划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创新岗位人选可以通过内部竞聘上岗或者面向社会果真招聘等方式发生,任职条件要求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符的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结果推广能力和水平。事业单元凭据创新事情实际,可探索在创新岗位实行灵活、弹性的事情时间,便于事情人员合理部署利用时间开展创新事情。事业单元绩效人为分配应当向在创新岗位做出突出结果的事情人员倾斜。创新岗位事情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结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单元绩效人为;取得的技术项目开发、科技结果推广和转化、科研社會服務结果,应看成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事业单元应当与创新岗位事情人员订立或者变换聘用条约,聘用条约内容应当切合创新事情实际,明确条约期限、岗位职责要求、岗位事情条件、人为待遇、社会保险、条约变换、终止息争除的条件、违反条约的责任等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知识产权掩护等条款。
事業單位可以設立流動崗位,吸引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治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外洋高水平創新人才兼職。事業單位設置流動崗位,可按規定申請調整工資總額,用于發放流動崗位人員事情報酬。流動崗位人員通過公開招聘、人才項目引進等方式被事業單位正式聘用的,其在流動崗位事情業績可以作爲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事業單位應當與流動崗位人員訂立協議,明確事情期限、事情內容、事情時間、事情要求、事情條件、事情報酬、保密、结果歸屬等內容。
五、組織實施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樹立大局意識,充实認識到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創新創業事情的重要意義,把這項事情擺到重要議事日程。要解放思想,大膽創新,結合当地區本部門實際,細化相關政策,研究具體措施,做到真正切實管用;要加強組織實施,指導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落實文件要求,建设健全內部治理制度,確保政策落到實處;要搞好跟蹤服務,切實解決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中的實際困難,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投身創新發展實踐提供人事政策保障。同時,要通過完善聘用条约治理、強化考核等辦法,加強規範治理;指導事業單位按規定定期將離崗創業人員情況按法式報主管部門並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治理部門備案。要及時研究解決政策實施過程中碰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重點問題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報告。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