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5日早晨6點40分左右,學生宿舍10棟335寢室發生火災。學生物品部门被燒毀,其中有筆記本電腦一台價值4千余元;寢室玻璃、地板等爆裂,共造成公共財産損失1.2萬元。
經保衛處現場勘察和當事人筆錄,認定起火原因爲違規使用“熱得快”致使火災發生。事後,經我處消防科詳細調查:該寢室李同學在1月4日下午5點30分左右因寢室暫無熱水供應,就使用了“熱得快”用塑料桶裝水加熱,用于洗澡,大約在6點因家中有急事慌忙離開,忘記拔掉電源插座,致使越日早晨發生火災。
李同學由于消防意識淡薄,在宿舍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且長時間離開寢室未關閉電源,造成較大財産損失。李同學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要接受须要的紀律處分。希望廣大同學引以爲戒,嚴格遵守學校消防規定,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提高消防意識,確保消防宁静。
保 卫 处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