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本站首頁|機構設置|通知通告|綜合新聞|黨建事情|制度治理|項目治理|應用特色學科建設|基地平台建設|學術活動|下載專區

 
當前位置: 本站首頁>>綜合新聞>>正文

轉:《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3月1日起實施
2014-02-25 08:32  

《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3月1日起實施

2014年02月25日 02:17:41 来源: 人民网

原标题:《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3月1日起實施

据新华社讯 (记者刘奕湛)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为落实《国家中恒久教育革新和生长计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教育部在广泛调研、总结现代大学制度试点高校及有关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将于2014年3月1日起实施。

據了解,規程共分爲總則、組成規則、職責權限、運行制度和附則等5章,26條,對高校學術委員會的組成、職責及運行等重要問題,分別做了規定。

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在高等學校學術建設和學術發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高校內部治理結構的重要主體。規程明確,高等學校應當依法設立學術委員會,健全以學術委員會爲焦点的學術治理體系與組織架構,並以學術委員會作爲校內最高學術機構,統籌行使學術事務的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實施本科以上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的組成、職責與運行等,適用本規程。

學術委員會一般應當由學校差异學科、專業的教授及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組成,並應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學術委員會人數應當與學校的學科、專業設置相匹配,並爲不低于15人的單數。其中,擔任學校及職能部門黨政領導職務的委員,不超過委員總人數的1/4;不擔任黨政領導職務及院系主要負責人的專任教授,不少于委員總人數的1/2。

此外,規程指出學術委員會調查學術不端行爲、裁決學術糾紛,應當組織具有權威性和中立性的專家組,從學術角度獨立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調查認定。專家組的認定結論,當事人有異議的,學術委員會應當組織複議,须要的可以舉行聽證。

對違反學術道德的行爲,學術委員會可以依職權直接撤銷或者建議相關部門撤銷當事人相應的學術稱號、學術待遇,並可以同時向學校、相關部門提出處理建議。

此稿件为延展阅读内容,稿件来源为: 人民网。新华网差池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卖力。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实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纠错信息。

關閉窗口
· PP电子學院關于申報2025...
· 關于開展2024年度省校兩級應用...
· PP电子學院關于開展2025...
· 科研與社會服務處2025年3月事情...
· 科研與社會服務處2025年1月及寒...
· 關于開展2024年下半年省教育廳...
· 關于開展校級委托科研項目申報...
· 專利轉讓公示

地址: 明德楼412、413、414、415 | 邮编: 417000 | 电话/传真: 0738-8326910 | 邮箱: kjc8326910@163.com

版權所有@PP电子學院科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