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項目指南
爲進一步完善科學基金人才資助體系,充实發揮科學基金引進和培養人才的功效,吸引外洋優秀青年人才回國(來華)事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自2021年起,設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
一、項目定位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旨在吸引和鼓勵在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外洋優秀青年學者(含非華裔外籍人才)回國(來華)事情,自主選擇研究偏向開展創新性研究,促進青年科學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培養一批有望進入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骨幹,爲科技強國建設貢獻力量。
二、資助模式
1. 資助強度:100-300萬元。
2. 資助期限:3年。
三、依托單位
已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依托單位訪問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依托單位系統,填寫相應信息後,可以直接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尚未在自然科學基金委注冊的單位應當訪問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依托單位系統,提出登記申請,經審核批准後,可以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系統將于2021年2月22日以後開放。
四、申請人條件
1.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执法法規,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後;
(3)具有博士學位;
(4)研究偏向主要爲自然科學、工程技術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應在外洋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事情經曆;在外洋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事情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科研或技術等结果,且具有成爲該領域學術帶頭人或傑出人才的發展潛力;
(7)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事情,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後回國(來華)事情。獲資助通知後須辭去外洋事情或在外洋無事情,全職回國(來華)事情不少于3年。
2. 限項要求
(1)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執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項要求,同条理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肩负一项,不能逆条理申请。
(2)當年申請或正在承擔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不得申請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
五、申報說明
(一)申請人注意事項
1. 切合條件的申請人,可凭据項目指南要求,與依托單位簽訂事情条约或者意向性協議,于2021年3月22日以後登錄信息系統,在線填寫《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申請人對所提交申請质料的真實性負責。
2. 申請人應當凭据申請書填報說明和撰寫提綱的要求用簡體中文或英文在線填寫申請書,並上傳附件等质料。
3.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實行無紙化申請方式,申請人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及附件、公正性承諾書等质料至依托單位,由依托單位審核後在線提交自然科學基金委。
(二)依托單位注意事項
1. 依托單位應認真組織申請事情,並保證申請质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合規性。
2. 依托單位應在規定的項目申請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本單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质料。
3. 依托單位提交電子申請書時,應通過信息系統逐項確認,簽署承諾後提交至自然科學基金委。
六、聯系方式
联系人:张韶阳 雷蓉
聯系電話: +86-10-62329133 62325562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27021
七、相關鏈接
1. 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外洋)依托單位系統鏈接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index?netf=selorgtype
2. 項目申請信息系統鏈接
https://isisn.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