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財政局,省直管試點縣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財政局,國家高新區管委會,省屬本科院校,省直有關部門,中央駐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關單位:
爲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鼎力大举實施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戰略,加速創新型省份建設,推進高新技術及其産業化發展,根據《湖南省高新技術發展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结果轉化法>辦法》規定和《2019-2021年湖南省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組織實施事情方案》要求,現就組織申報2020年省高新技術産業科技創新引領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定位
凭据創新型省份建設要求和專項结构,整合原省戰略性新興産業科技攻關與重大科技结果轉化專項、省創新創業技術投資專項和工業領域省重點研發計劃三類項目,組織實施2020年省高新技術産業科技創新引領計劃。本計劃立足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聚焦我省重點産業關鍵焦点技術和發展急需的科技结果,重點解決制約我省高新技術産業發展、傳統産業轉型升級中的關鍵技術瓶頸和“卡脖子”技術問題、前沿領域顛覆性技術問題,加速推動科技结果轉化,以高新技術及其産業化發展引領我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二、申報條件
省高新技術産業科技創新引領計劃分爲科技攻關和科技结果轉化兩大類,申報項目須切合指南重點支持偏向(詳見附件)。
(一)科技攻關類。主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對“卡脖子”技術、前沿領域顛覆性技術、關鍵焦点技術、關鍵零部件、质料及工藝等進行研發攻關,須切合以下條件:
1.承擔單位屬于在我省依法注冊,在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獨立法人資格單位。
2.鼓勵産學研聯合申報,鼓勵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相助,以團隊進行申報,開展跨學科、跨領域、跨行業、跨部門、跨區域的協同創新。
(1)申報項目以高校、院所爲主體的,應有相助企業,且須提供責、權、利明晰的相助協議。相助企業應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研究開發能力,項目自籌資金原則上由相助企業承擔。
(2)申報項目以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爲主體的,應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研究開發能力,成長性好,且上一年度的研發經費投入強度應在3%以上。
3.優先支持依托或聯合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台(即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科技相助基地、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臨床醫療技術示範基地和新型研發機構等),或具有省級及以上科技人才計劃支持的人才及團隊單位申報的項目。
4.申報項目具有較好的前期研發基礎和實施條件,創新水平居國內前列。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和可預見的産業化應用前景,能夠解決産業鏈條中的關鍵和共性技術、工藝問題。
5.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相關産業領域內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具有相關的研究經曆和研發能力,擁有較強組織協調治理能力和事情責任心。
(二)科技结果轉化類。主要依托企業實施科技结果轉化,須切合以下條件:
1.承擔單位須爲我省依法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無不良信用記錄,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或已備案科技型中小企業或上一年度的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在3%以上。
2.以企業爲主體牽頭申報,鼓勵聯合高校或科研機構實施(須提供責、權、利明晰的相助協議),開展産學研用金協同創新。優先支持依托或聯合省級及以上科技創新平台(即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際科技相助基地、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臨床醫療技術示範基地和新型研發機構等),或具有省級及以上科技人才計劃支持的人才及團隊單位申報的項目。
3.企業應具有一定的研究開發能力,擁有结果轉化的技術支撐隊伍,近3年內至少已授權1項及以上發明專利(或國防專利、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或者已授權3項及以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
4.企業應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項目資金配套能力強,項目資金主要用于項目研究開發及科技结果轉化相關的生産線建設費用、設備購置及安裝費用等(不含土地購置費、衡宇建設成本等相關基建費用)。
5.優先支持企業承接2017年以來獲國家或省級科技獎勵,已結題的國家或省部級科技計劃項目,國家專利獎和省專利獎,中國和省創新創業大賽、創新挑戰賽獲獎項目等重大科技结果在我省轉化及産業化;支持企業自主創新结果在我省轉化及産業化;鼓勵開展國際與區域相助,支持企業承接境外、省外重大科技结果在我省轉化及産業化。
6.擬轉化的结果須知識産權明晰,關鍵焦点技術攻關已取得重大突破,具備産業化和推廣應用條件,市場用戶和應用範圍明確,預期經濟效益顯著,且切合我省企業和産業創新發展需求,對我省産業轉型升級能夠發揮關鍵推動作用。
7.無相關研發基礎和條件、不切合節能減排導向、無實質創新研究內容、單純擴産能的項目均不納入項目支持範疇。
三、支持方式與補助額度
接纳前資助或後補助支持方式,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爲2~3年。
(一)科技攻關類。接纳前資助支持方式,支持額度一般爲項目資金總額的30%~50%左右,每個項目補助50萬元~300萬元。
(二)科技结果轉化類。接纳前資助或後補助支持方式,支持額度一般爲項目資金總額的10%左右,每個項目補助100萬元~500萬元。
四、申報推薦
(一)申報方式。項目申報接纳網絡在線申報方式。申報單位登陸湖南省科技廳門戶網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治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质料,无须提交纸质质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二)推薦方式。各推薦單位凭据歸口治理和屬地治理原則,對照本通知要求,在本單位職能和業務範圍內通過“信息系統”在線完成項目申報推薦,並出具加蓋公章的推薦文件,在規定時間內寄送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
市州項目(不含省直管試點縣市)由市州科技局初審,會同市州財政局彙總,聯合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省直管試點縣市項目由縣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初審,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彙總,聯合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國家高新區、省直部門(即廳辦委局和省直廳局級事業單位)、省屬本科院校、中央駐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即在湘中央部委直屬高校、科研院所)推薦的項目,由相關推薦單位初審彙總後向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推薦申報。
(三)申報推薦要求
1.申報單位只能通過一個推薦單位申報一個項目(限科技结果轉化類項目),不得多頭申報和重複申報。嚴禁挂名申報,項目負責人只能牽頭負責1項參與2項省級科技創新計劃項目(創新平台與人才計劃、自然科學基金除外)。
2.項目負責人(兩院院士除外)在項目實施期內將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原則上不得申報,如確要申報,應由項目申報單位申請並出具能確保項目可履約實施的承諾函(如返聘、延遲退休等)。
3.申報單位或申報人按項目申報通知要求提交申報质料,確保所申報項目資料真實、正当、完整、有效,並承擔相應执法責任,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機構包裝或申報。負責項目審核的推薦單位應強化主動服務,加強對所推薦項目的申報质料審核把關,對申報质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正当性、合規性負責。
4.申報质料和相關證明质料不得包罗执法禁止公開的秘密內容或申請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如涉密需凭据科技保密有關規定,另行報送。
5.對于省委省政府相關會議紀要明確給予支持的項目,各推薦單位應將其納入申報項目之中。
項目申報指南實行動態、開放治理,根據我省科技創新發展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省科技廳將對指南重點支持偏向和內容進行調整,歡迎各人結合實踐多提寶貴意見,我們將凭据相關法式組織完善、不斷優化。
五、申報受理時間
項目網上申報時間爲2020年5月13日-2020年6月12日17:00,推薦單位系統推薦截止時間爲2020年6月1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推薦文件于2020年6月24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以寄出時間爲准)。
六、申報咨詢及聯系方式
省科技廳高新處:0731-88988960、88988745
省科技廳農村處:0731-88988837
省科技廳社發處:0731-88988881
省財政廳科教處:0731-85165759
省科技事務中心咨詢評審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統技術支持:0731-88988619
郵寄地址:長沙市嶽麓區嶽麓大道233號科技大廈一樓大廳102室,郵編:41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