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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相助辦學项目自评事情手册(2020)

2020年05月08日 15:57  点击:[]

附件2

中外相助辦學项目自评事情手册

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

OO年三月

一、自評事情目的及要點

办学单元要以规范治理为切入点、以提高办学质量为焦点,对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相助辦學评估事情的的通知》(教外厅[2009]1號)等文件要求(見附件1-1)以及中外相助辦學评估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1-2),认真做好自我检查、自我分析和自我完善事情,努力构建有利于中外相助辦學康健生长的自我治理、自我完善的办学机制。

自评事情的重点为黨建事情落实情况、依法办学及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情况,以及办学质量和社會效益等决定中外相助辦學项目可连续生长能力的要害因素。

自評主要內容包罗:

黨建事情。检查分析中外相助辦學项目的黨建事情整体情况;是否发挥政治焦点作用,围绕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基础任务开展事情;是否在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治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建设了相应的保障机制并取得实效。

依法办学及办学规范性。检查分析是否按中国教育执法规则办学;是否存在不切合中外相助辦學政策法規要求的行为或倾向;是否制定了完备的治理制度、保障制度执行的措施,以及制度执行的情况;是否严格履行了提交审批机关的中外双方相助办学协议和人才培养方案。

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利用情況。檢查分析通過相助辦學是否真正引進了國家和地方經濟建設急需、单薄和空白的學科領域;是否真正引進並利用了先進的教育理念、教師資源、教學內容、培養模式及治理經驗等。

办学质量及社會效益。检查分析中外相助辦學的培養質量;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对学校的教学实践、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发生了良好的影响及辐射作用;引进的教育资源是否与国家和地域的科技、经济、教育生长结合紧密,以及所发生的作用。

二、自評事情要求

办学单元要高度重视单元自评事情,建设中外相助辦學评估自评事情小组,制定自评事情方案,切实保障自评事情有效、有序温顺利开展。

办学单元在自评历程中,要组织自评事情小组及参评项目有关事情人员认真学习《中外相助辦學条例》、《中外相助辦學条例实施措施》等政策法規文件;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客观地检查分析办学情况;总结治理事情经验,探究中外相助辦學的有效治理机制;通过调盘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集治理人员、教师、学生、结业生、外方相助者等各利益相关主体对中外相助辦學情况的意见及建议,认真做好自我评估。

主要事情包罗:

(一)彙總、整理辦學有關文檔

系统整理与办学密切相关的办学审批、人才培养、招生和学籍治理、文凭证书治理、项目治理、资金资产治理、师资治理、教学治理、黨建事情等有关的文件、制度及原始档案质料,收集能体现中外相助辦學教育效果和特色的资料。

自評事情結束後,有關行政審批文件、相助辦學協議、人才培養方案、招生簡章及學位證書式樣等质料隨自評质料一並上報。其它质料作爲評估備查质料由辦學單位生存。當有關质料被抽查或公示被異議,以及專家評審中存在疑問時,該质料將作爲主要情況說明依據和原始佐證质料。

(二)財務審計事情

按相关政策划定,做好中外相助辦學财政审计事情,主要包罗学费收入情况、向外方汇出外汇及纳税等全年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制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政会计陈诉并依法对其进行财政审计,重点关注收费治理、资金使用、会计纪录等实际财政状况。

自評事情結束後,《財務審計報告》隨自評质料一並上報。

(三)征集外方相助者評價意見

向外方相助者征詢對相助辦學的相助現狀及今後發展的意見及建議,由外方提供相關文字质料。若外方曾對相助辦學進行過質量評估,則收集整理並提供有關評估辦法及結論等外方評估质料。外方應參與自評,了解評估體系和要求,並認可《自評報告》。

自評事情結束後,外方評價意見(若外方提供非英語語言质料,還須提供翻譯稿)及評估质料隨自評质料一並上報。

(四)撰寫《自評報告》

所有参评中外相助辦學项目要在充实的自我检查分析事情和深入的调研事情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事情态度,认真撰写《自评陈诉》,完成自我评价事情。

三、《自評報告》要求

《自评陈诉》应包罗以下六部门内容:“基本情况信息”、“办学情况简介”、“办学情况自查”、“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说明”、“分项自我评价”及“黨建事情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況信息

“基本情況信息”屬于項目量化信息收罗。收罗內容包罗體現辦學基本狀況的常態信息;體現辦學規模、條件、治理狀況等方面的統計信息;以及涉及課程和人員情況的清單等。項目需嚴格凭据填表說明及內涵界定,認真客觀地填寫相關表格。

(二)辦學情況簡介

“辦學情況簡介”屬于自評報告的綜述環節,辦學單位需要嚴格對照提交審批機關的中外雙方相助辦學協議,重點闡述依法辦學及辦學規範性、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利用情況、培養質量及社會效益等方面的特色及優勢,問題與不足。具體內容包罗:

1.办学单元基本情况介绍,以及項目特色阐释;

2.依法辦學及辦學規範性情況;

3.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利用情況;

4.培養質量及取得的社會效益等辦學结果情況;

5.自評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整改計劃及措施。

中外相助辦學项目的“办学情况简介”不凌驾3000字。

(三)辦學情況自查

“办学情况自查”系《自评陈诉》中体现办学单元自我检查分析情况的环节。中外相助辦學项目要对照“评估指标体系”,对相应指标的客观现实、事情事实或履行情况进行客观陈述。内容要简明简要,重点突出,具有说服力。主要内容包罗:

1.说明自评历程,特别是中外相助辦學各利益相关主体加入单元自评事情情况;

2.說明中外雙方所簽署的相助辦學協議的履行情況;若協議變更應作相應說明;

3.對照“評估指標體系”逐項自我檢查分析。所陳述的內容,應足以支持“分項自我評價”中辦學單位對各分項指標的自我評價結論。

(四)培養方案執行情況說明

“培養方案執行情況說明”屬于《自評報告》中對照描述的環節。辦學單位需對照審批時使用的培養方案,簡明简要地進行客觀描述。主要內容包罗:

1.中外雙方是否聯合開發了人才培養體系;

2.中外相助辦學各方利益主体在实际办学中执行“培养方案”情况;

3.培養方案對各類學生(出國、不出國學生)如何適用;

4.人才培養方案執行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五)分項自我評價

中外相助辦學项目要以“办学情况自查”中的自我检查分析为依据,对“评估指标体系”中各指标按“体现优异”、“到达及格尺度”(基本切合相关政策法規的要求),“未到达及格尺度”进行评价。

(六)黨建事情情况说明

“黨建事情情况说明”是《自评陈诉》重要组成部门。办学单元需对照《关于增强高校中外相助辦學党的建设事情的通知》(中组发[2017]13號)文件,簡明简要地進行客觀描述。主要內容包罗:

1.围绕立德树人、办学治校基础任务,开展下层党组织建设、黨員發展和教育治理事情情况;

2.思想文化陣地建設與治理、意識形態責任制落實、黨建帶群建等方面事情情況。

3.黨建事情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黨建事情情况说明”不凌驾2000字。

四、評估质料報送

(一)需提交的電子版质料

办学单元需登录“中外相助辦學评估信息填报系统”填报自评信息,并将有关质料扫描上传,提交后自动生成《参评项目汇总表》和《自评陈诉》。填报系统可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事情平台登录(平台网址:http://www.cdgdc.edu.cn/hzbx,賬號密碼另行通知)。

(二)需提交的紙質版质料

1.參評項目彙總表;

2.参评项目获得行政许可的文件复印件,及《中外相助辦學项目批准书》复印件;

3.中外方配合签署的最新《中外相助辦學协议》复印件和获批时报送的《中外相助辦學协议》复印件(包罗中、外文本)。如现行协议与获批时的协议有变换,须提交协议变换纪录表;

4.獲批時報送的人才培養方案複印件。如現行人才培養方案與獲批時的培養方案有變動,須提交人才培養方案變更記錄表;

5.2019年秋季招生使用的招生簡章;

6.2019會計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7.物價部門有關收費標准的批准文件複印件;

8.《中外相助辦學项目自评陈诉》。《自评陈诉》在系统填报、提交后打印生成,其封面上的版本号须与电子版的版本号一致;

9.《自評報告》等质料中重要信息佐證质料的直接查詢方式(網址、聯系電話、郵箱等),爲評估期間專家評議核查提供渠道;

10.授予外方學位的,須提供外方學位證書式樣及外方授予本校同專業學位證書式樣;

11.外方相助者對相助辦學的評價意見或有關評估质料;

12.中外方治理人員配合簽署的《辦學信息誠信承諾書》;

13.如項目的行政審批文件與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http://www.jsj.edu.cn)宣布信息纷歧致,須提交變更依據和時間等情況說明。

報送紙質质料時,須將上述质料按序以A4規格簡裝,加蓋中方高校騎縫章,各項目分別裝訂。具體報送到省市的時間以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爲准。

五、其他說明

1.辦學單位要組織所屬各參評項目凭据上述要求,完成《自評報告》、財務審計報告、外方評估及評價等事情。

2.辦學單位提交《自評報告》等质料需確保信息的准確性和可信度。如報送质料中關于協議、培養方案變更說明等信息的真實性,及《自評報告》中“辦學情況自查”、“培養方案執行情況說明”及“分項自我評價”填寫的准確性,將作爲專家評議的重要參考。

3.辦學單位需要准備《自評報告》等质料中重要信息的佐證质料,如重要數據來源、制度、文件、外教聘任證據、治理人員任命文件、學生注冊信息等,以備評估期間抽查和專家評議時核查。


附件1-1

中外相助辦學相关的政策法規和評估文件

1.《高等教育法》;

2.《中外相助辦學条例》;

3.《中外相助辦學条例实施措施》;

4.教外綜[2006]5号《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相助辦學若干问题的意见》;

5.教外綜[2007]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相助辦學秩序的通知》;

6.教外廳[2009]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外相助辦學评估事情的通知》;

7.教外廳[2012]2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涉外辦學規範治理的通知》;

8.教外司辦學[2013]9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增强高等学校中外相助辦學质量保障事情的意见》;

9.教外司辦學[2020]14號《關于開展2020年中外相助辦學评估事情的通知》。

附件12

中外相助辦學项目评估指标体系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1.培養目標與培養方案

1)培養目標

2)培養方案

2.項目治理

3)治理機構

4)資金治理

5)招生和學籍治理

6)教學質量監督

7)文憑證書治理

3.培養條件

8)政策環境

9)教學設施

4.師資隊伍

10)師資評聘

11)師資狀況

12)師資培訓

5.教學組織

13)教學計劃

14)教學大綱及教材

15)教學方式

16)教學文件及教學檔案

6.培養質量

17)畢業结果質量鑒定

18)學生滿意度

19)社會評價

7.社會效益

20)辦學單位內部效益

21)辦學單位外部效益


8.辦學特色

22)辦學特色

备注:中外相助辦學项目评估指标体系有8项一級指標,22项二級指標。


附件3

2020年中外相助辦學项目评估答疑事情群信息

1.中外相助辦學通讯评估QQ事情群(1013840790)I2020年通訊評t2事情群

2.中外相助辦學区域会评QQ事情群(1042510794)I2020年區域會評事情群

上一條:《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2020年中外相助辦學评估事情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1号)

下一條:關于做好新時期教育對外開放事情的若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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