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PP电子學院
委员会文件
校黨發〔2018〕14號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
PP电子學院
印發《輔導員隊伍建設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黨總支部、黨支部,各單位、各部門:
现将学校《PP电子學院輔導員隊伍建設實施辦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PP电子學院輔導員隊伍建設實施辦法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
PP电子學院
2018年5月4日
中共PP电子學院委員會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發
PP电子學院輔導員隊伍建設實施辦法
(試 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條 爲了貫徹落實全國高校思想政治事情會議精神,切實加強輔導員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高校思想政治事情的意見》(中發〔2016〕31號文件)、《普通高等学校领导员队伍建设划定》(教育部令第43號)、《高等教育法》等文件精神和执法规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二條 輔導員是高等學校教師隊伍和治理隊伍的重要組成部门,具有教師和治理幹部的雙重身份,也是我校學生事情隊伍的骨幹力量和治理幹部的後備梯隊,應當凭据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的要求,精心選拔、積極培養、高效事情、全面發展,著力構建輔導員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
第三條 輔導員是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幹力量,是我校學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治理事情的組織者、實施者和指導者。輔導員應當努力成爲學生成長成才的人生導師和康健生活的知心朋友。
第四條 學校鼓勵輔導員隊伍職業化、專業化。
第二章 要求与职责
第五條 輔導員事情的要求是:
恪守愛國守法、敬業愛生、育人爲本、終身學習、爲人師表的職業守則;圍繞學生、關照學生、服務學生,掌握學生成長規律,不斷提高學生思想水平、政治覺悟、道德品質、文化素養;引導學生正確認識世界和中國發展大勢、正確認識中國特色和國際比較、正確認識時代責任和曆史使命、正確認識遠大抱負和腳踏實地,成爲又紅又專、德才兼備、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及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六條 輔導員的主要事情職責是:
(一)思想理論教育和價值引領。引導學生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國夢宣傳教育和社會主義焦点價值觀教育,幫助學生不斷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门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掌握學生思想行爲特點及思想政治狀況,有針對性地幫助學生處理好思想認識、價值取向、學習生活、擇業交友等方面的具體問題。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开展学生主干的遴选、培养、激励事情,开展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事情,开展学生黨員發展和教育治理服务事情,指导学生党支部和班团组织建设。
(三)學風建設。熟悉了解學生所學專業的基本情況,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正確的學習要领。指導學生開展課外科技學術實踐活動,營造濃厚學習氛圍。
(四)學生日常事務治理。開展入學教育、畢業生教育及相關治理和服務事情。組織開展學生軍事訓練。組織評選各類獎學金、助學金。指導學生辦理助學貸款。組織學生開展勤工儉學活動,做好學生困難幫扶。爲學生提供生活指導,促進學生和諧相處、互幫相助。
(五)心理康健教育與咨詢事情。協助學校心理康健教育機構開展心理康健教育,對學生心理問題進行开端排查和疏導,組織開展心理康健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培育學生理性平和、樂觀向上的康健心態。
(六)網絡思想政治教育。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推動思想政治事情傳統優勢與信息技術高度融合。構建網絡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陣地,積極傳播先進文化。加強學生網絡素養教育,積極培養校園好網民,引導學生創作網絡文化作品,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創新事情路徑,加強與學生的網上互動交流,運用網絡新媒體對學生開展思想引領、學習指導、生活輔導、心理咨詢等。
(七)校園危機事件應對。組織開展基本宁静教育。參與學校、各學院危機事件事情預案制定和執行。對校園危機事件進行开端處理,穩定局面控制事態發展,及時掌握危機事件信息並按法式上報。參與危機事件後期應對及總結研究分析。
(八)职业计划与就業創業指导。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计划和就业指导以及相关服务,资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看法,引导学生到下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立功立业。
(九)理论和实践研究。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知识,加入相关学科领域學術交流运动,加入校内外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或项目研究。
(十)加強國防教育,做好大學生應征入伍的宣傳、發動、組織、服務等事情。
(十一)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事情任務。
第三章 配備與選聘
第七條 學校總體上按師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設置輔導員崗位,逐步配齊配足我校的輔導員隊伍。輔導員的配備以專職爲主,專兼結合。
第八條 凡學校新招聘的碩士研究生學曆專任教師,原則上先要擔任不少于3年的專職輔導員事情。
第九條 輔導員任職的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其它执法,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偏向,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水平,在重大政治問題上立場堅定,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堅決維護黨和國家的利益和學校的穩定。
(二)具有相關的學科專業配景,具備較強的組織治理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有一定的分析問題息争決問題的能力,能運用相關知識解決學生事情的實際問題。
(三)道德品質優良,作風正派,樂于奉獻,潛心教書育人,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原則上應是中共黨員或中共預備黨員。
(五)身心康健,具備事情崗位所必须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第十條 輔導員的選拔面向全國,原則上從年齡3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曆的畢業生中公開招聘。
第十一條 輔導員的選聘事情在學校黨委統一領導下,由人事處、學生事情處(部)負責選撥和聘任,把好入口關,確保輔導員能力素質切合要求。
第十二條 輔導員隊伍應保持基本穩定,學校鼓勵輔導員職業化、專業化。以專職輔導員身份招聘的輔導員事情不滿五年,以專任教師身份招聘的輔導員事情不滿意三年,不得轉崗。新聘輔導員在輔導員崗位上事情滿相應年限後,根據學校事情需要,經學校黨委研究批准,才气轉到其它事情崗位。
第四章 培養與發展
第十三條 建设輔導員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制度。堅持先培訓後上崗,新任輔導員必須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輔導員崗前培訓;認真抓好輔導員在職培訓事情,每年部署一定數量的輔導員到教育部等單位舉辦的輔導員培訓和研修基地進行輪訓。
第十四條 學校支持輔導員在做好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情的基礎上攻讀相關專業更高層次的學位,專職輔導員在職攻讀學位和國內外業務進修培訓統一納入學校師資培訓計劃,由學生事情處(部)和人事處統籌部署。
第十五條 學校支持輔導員結合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實踐,開展科學研究和教學活動,努力提高輔導員的業務素質和事情能力;鼓勵和支持專職輔導員成爲思想政治教育事情方面的專門人才,實現輔導員隊伍職業化。
第十六條 學校制定輔導員職務職稱(雙線)晉升辦法,激勵在編在崗輔導員職業發展。
(一)輔導員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治理事情,是學校後備幹部培養和選拔的重要來源。學校在幹部選拔任用中,以事情業績爲導向,對長期從事輔導員事情且業績突出的輔導員,給予一定傾斜,加大培養選拔力度。
(二)輔導員可以申報自己所學專業教師系列的職稱,也可以參照專任教師職稱要求評聘思想政治教育學科職稱。輔導員參照專任教師職稱要求評聘思想政治教育學科職稱時,實行單列計劃、單設標准、單獨評審、統一聘任。
第十七條 輔導員在評聘思想政治教育學科專業技術職務時,應突出思想政治事情實踐性強的特點,注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質、理論政策水平及從事思想政治教育事情的實績和能力。
第十八條 獲評相應職稱的輔導員與同級別職稱的專任教師享受同期待遇;輔導員評聘初級職稱可不做上課要求。
第十九條 爲了稳定领导员队伍,推进领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生长,学校设立领导员岗位津贴。领导员岗位津贴的发放凭据《PP电子學院领导员岗位津贴发放措施(試行)》实施。
第二十條 學校按人均500元的標准劃撥輔導員專項經費,用于輔導員隊伍的培訓、事情研討、外出交流、考察見習和事情獎勵等。
第五章 治理與考核
第二十一條 輔導員實行學校和學院雙重治理。學生事情處(部)是學校治理輔導員隊伍的職能部門,與學院配合做好輔導員治理事情。學院對輔導員進行直接領導和治理。
第二十二條 輔導員的考核與教職工的年度考核同步進行,每年單獨考核,考核內容包罗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重點對其事情實績、業務水平、事情能力和事情態度進行考核。考核由學生事情處(部)牽頭,組織人事部門和各學院配合參與。考核結果與輔導員職務聘任、職稱晉升和個人獎懲挂鈎。
第二十三條 所有輔導員每學期原則上最多只能擔任一門課的教學任務,且課時數不能超過4節/周。
第二十四條 輔導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繼續從事輔導員事情,應調離輔導員隊伍,凡受到調離處理的輔導員,按學校人事治理規定執行,不能異動到教學與治理崗位。
(一)連續三年考核排名在倒數前三名者。
(二)在事關政治原則、政治立場、政治言論、政治偏向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三)學生評價差,在學生中威信低,已不宜從事輔導員事情。
(四)因個人事情失職而直接造成重大事故,産生嚴重不良後果。
(五)在師德師風上出現較大問題或錯誤者。
(六)其他不得從事輔導員事情的情形。
第六章 轉崗
第二十五條为保持领导员队伍的稳定性,也考虑领导员小我私家的恒久生长,领导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轉崗。其中以專職輔導員身份招聘的輔導員在领导员岗位上实际事情年限满五年以上,以专任教师身份招聘的领导员在领导员岗位上实际事情年限满三年以上,可以申请轉崗。
第二十六條 领导员轉崗的偏向:
1.轉任治理幹部;
2.轉任專業教師;
3.轉任教輔後勤崗位。
第二十七條 领导员的轉崗申请及审批,按《PP电子學院领导员轉崗实施措施》执行。
第二十八條 輔導員通過輔導員職稱“三單”方式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在获得高一级职称之后五年内不得申请轉崗;获得高一级职称五年以后申请轉崗的,按《PP电子學院领导员轉崗实施措施》执行;轉聘專業教師系列職稱按照《PP电子學院领导员职称评聘实施措施》执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體在職在崗輔導員。
第三十條 本實施辦法由學生事情處(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實施辦法自頒布之日起試行,其它有關文件與本辦法纷歧致的,以本辦法之規定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