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21〕58號
關于做好2021年畢業實習事情的通知
各學院:
爲做好2021年下學期的畢業實習事情,根據學校統籌部署,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實習時間
1、凭据培養方案要求,2021年下学期實習起始时间从2021年9月6日起,每个專業允许在计划周数内使用2-3周时间开展實習发动、培训与总结,各專業下到實習点的具体时间由各學院确定。
2、受疫情的影響,原則上各學院在暑假期間不得部署實習,有特殊實習要求的專業(如農學、植物保護、旅遊治理、電子商務等)必須與實習接收單位協商,統籌做好實習生疫情防控事情後才气部署學生實習。
二、事情要求
1、由于疫情原因,各學院在聯系實習單位時必須明確學生疫情防控的治理責任主體是實習單位,確保學生實習環境宁静。
2、各專業结业實習须严格按培養方案專業實習教学纲要要求进行,保证實習结果评定严格按實習教学纲要的评定措施进行,历程性质料要完整规范。
3、落實好實習單位
(1)原則上2020年上報至教育部本科狀態數據庫的實習單位,盡量部署實習隊實習,如受疫情影響不能接受學生實習的單位不得部署學生。
(2)原則上師範教育專業及本科專業選擇師範教育偏向的學生須參加教育實習,其他則須參加所選偏向的專業實習,實習崗位應該與所學專業對口,以保證實習效果。
(3)在婁底城區內的教育實習,教務處前期已和各實習點進行了聯系,各學院按實習單位所需的專業人數部署到位。
(4)2021年新增實習單位必須與學校簽訂相助協議,具體與校地校企相助處聯系。
4、配備實習指導教師。按學校《實習教學事情治理規定》精神,要選派講師以上職稱、實踐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學院領導原則上不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各學院要根據實習隊的漫衍統籌部署實習指導教師,可以是分隊部署、也可以分片區部署實習指導教師;實習指導教師在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得在校內兼課。
5、做好實習前動員事情,加強學生實習前相關技术培訓。
三、關于單獨實習的要求
1、師範教育偏向的學生不批准不在教師崗位的單獨實習。
2、各學院要從嚴控制單獨實習的學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批准爲單獨實習:
(1)學生准备研究生考試或公务员考試。
(2)學生遞交的實習單位所述事情內容與所學專業相關度不高。
(3)學生到某公司流水線從事簡單勞動者。
(4)沒有家長同意者。
(5)未繳清全部學費者。
4、單獨實習的辦理流程
(1)學生出具接收單獨實習單位函;
(2)學生提供實習單位基本情況介紹;
(3)學生提供單獨實習家長承諾書(家長親筆簽字)。
(4)學院審批:要求各學院審批人必須與該公司負責人進行電話溝通,了解單位的基本情況及學生在此單位可能承擔的事情任務、通過在本單位的實習能夠提高學生哪些方面的專業能力,再對此基礎上評估是否簽署同意學生參加單獨實習。
(5)各學院上報單獨實習彙總表(見附件2)到教務處備案。
四、其他要求
1、在畢業實習事情未完成以前各學院不得批准學生提前就業。
2、經學校批准的“師範生頂崗實習”的學生可等同爲教育實習。
3、參加由團委組織的“假期社會實踐活動”不能等同專業實習,這批學生各學院必須納入需要實習的學生範疇。
4、各學院應當直接將學生部署到實體企事業單位進行實習教學活動,不得由勞務中介機構來部署學生實習。
5、部署在企業實習的學生允許在生産流水線體驗不得超過2周,其余時間必須部署到生産設計等與專業相關的部門實習。
6、有關實習經費報賬、實習經費票據等要求凭据學校計財處規定執行,各學院在實習隊出發前應給指導教師做好報賬宣傳息争釋事情,以免發生票據不規範等問題。
7、撥付給婁底城區教育實習學校的經費由各學院提供實習名單,由教務處統一按名單從各學院的實習經費扣除,打入對方賬戶。
8、各學院根據本通知要求制訂學院2021年度實習方案。實習方案應包罗如下內容:(1)建设實習事情領導小組;(2)實習疫情防控措施;(3)實習專業及人數;(4)實習單位部署;(5)實習指導老師部署;(6)實習時間及相關事情要求;(7)實習檢查部署。
五、實習质料發放與收集
(一)實習质料發放
1、2021年學校將學生的實習檔案质料與實習鑒定表分離,學生檔案中只存放實習鑒定表,實習檔案存放在學院留檔。
2、實習中需要填寫的各種表格教務處不再發放紙質稿,上傳電子版由各學院自行打印。
3、各學院于7月8日前落實專業實習和教育實習的人數,並根據此人數到教務處實踐科領取實習生檔案本(專業實習和教育實習)、實習生鑒定表(專業實習和教育實習),教育實習教案本(體育學院的教案本凭据學院要求設計)。
4、各學院于7月8日前領取實習指導手冊等质料。實習指導手冊發放對象爲:實習單位、實習隊指導教師、實習隊隊長、學院各一本。
(二)實習质料收集
教務處、各學院、實習單位認真做好质料的收集與歸檔事情,主要质料如下:
1、上交教務處质料清單
(1)收集各學院實習方案;
(2)學院2021年實習計劃部署表;
(3)學院2021年單獨實習彙總表;
以上质料于2021年7月8日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務處實踐教學治理科311室。
(4)學院實習事情總結
(5)優秀實習生申請表
(6)學生實習鑒定表
以上质料于實習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纸质稿和电子稿交教務處實踐教學治理科311室。
2、學院生存质料
(1)各實習隊實習實施方案
(2)各實習隊實習總結
(3)各實習隊成績總表
(4)實習帶隊教師事情評價表
(5)實習隊實習事情評價表
(6)實習生實習評價表
(7)教學實習事情質量分析表
(8)實習生檔案质料
3、實習單位生存质料
(1)實習單位對實習生的治理制度(含事情、生活、宁静等制度)
(2)實習生事情方案
(3)實習單位指導教師(本單位員工)職責
(4)實習生混名冊,學校帶隊教師名單
(5)學生進場後實習單位組織召開實習事情部署會議情況
(6)學生分組、分崗位部署情況及指導教師(本單位員工)部署表
(7)學生重新分組及輪崗實習情況及指導教師(本單位員工)部署表
(8)學生實習住宿部署與治理
(9)實習生上班簽到及請假記錄
(10)指導教師(本單位員工)的指導記錄登記本
(11)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由實習單位組織召開的實習事情討論會、事情任務分配與完成情況的會議記錄
(12)實習單位召開的實習總結會
教務處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