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通〔2021〕28號
關于做好實驗室運行治理和教學場館宁静事情檢查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轉發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加強強降雨期間山丘區人員轉移避險事情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湘防辦函〔2021〕2號)和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高校實驗室危險廢棄物治理自查自糾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爲進一步加強教學場館運行治理和宁静事情,促進實驗室治理事情的規範化、常態化,教務處擬對全校實驗室運行治理和教學場館宁静事情進行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主要內容
1.實驗室治理台賬(實驗室出勤記錄本、實驗教學事情日志、儀器設備使用登記本、實驗室設備維修登記本、危化品領用記錄本、實驗教學物資借用登記簿等)登記治理情況。
2.大型設備、貴重設備宁静操作規程及開放共享情況,大型精密儀器使用治理登記情況。
3.實驗室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産治理、標簽粘貼情況。
4.實驗室環境衛生及設備設施治理情況。
5.教學場館宁静檢查(重點檢查實驗室、教室、校內外實訓基地等教學場館牆體開裂、漏水、線路老化、消防宁静隱患等)。
6.實驗室危險化學品檢查及廢棄物治理檢查,內容如下:
(1)危險化學品存放、保管、領用、使用等情況
(2)學校實驗室危險廢棄物的治理制度建设和運行情況。
(3)《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辦法》等法規制度學習情況。
(4)危險廢棄物治理情況、基本設施運行情況、宁静知識和操作規範培訓情況、危險廢棄物處置情況等。
质料與環境工程學院與農業生物技術學院需對第六項進行自查並撰寫專項報告。
二、檢查方式
1.查閱實驗室相關運行治理文件記錄治理情況。
2.檢查儀器設備賬物相符情況。
3.現場检察實驗室日常運行治理情況。
4.現場檢查教學場館宁静治理及宁静隱患情況。
5.現場檢查教學場館的衛生。
三、檢查時間及人員部署
1.學院自查
請各學院將自查情況彙總表(表格見附件1),质料與環境工程學院與農業生物技術學院危化品專項報告于2021年5月8前交教務處實踐科賀敏之老師處。
2. 2021年5月11日现场抽查(具体部署另行通知)。
教務處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學院 教學場館宁静隱患整改情況彙總表
分管院領導(簽字): 聯系人: 手機:
自查及現場檢查發現隱患數:
序號 | 隱患的基本情況 | 整改方案和措施 | 整改完成時間 | 責任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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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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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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