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試招生事情实施方案》(湘教发〔2021〕2 號)等文件精神,凭据“標准明確、條件公開、法式規範、陽光操作”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學校建设以校長任組長的“專升本”招生錄取事情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領導和指導學校2021年“專升本”招生錄取事情。
事情職責:
(一)全面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錄取事情;
(二)審定學校“專升本”分專業選拔計劃;
(三)審定“專升本”招生錄取原則;
(四)審定“專升本”預錄學生名單;
領導小組下設專項事情小組,負責招生錄取事情的具體實施。
事情職責:
(一)執行學校有關招生事情政策和規定;
(二)執行湖南省教育廳批准的招生計劃,完成2021年錄取任務;
(三)完成錄取通知書的制作和寄送;
(四)招生錄取過程的全程監督;
(五)受理投訴、舉報等,追查違規違紀線索;
(六)受理考生的咨詢。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表1.省教育廳下達我校“專升本”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
序號 |
學校代碼 |
學校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1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82502 |
環境工程 |
30 |
2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26 |
3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120901 |
旅遊治理 |
25 |
4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80401 |
质料科學與工程 |
40 |
5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50262 |
商務英語 |
30 |
6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20302 |
金融工程 |
26 |
7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50101 |
漢語言文學 |
24 |
8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120204 |
財務治理 |
35 |
9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120206 |
人力資源治理 |
25 |
10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130202 |
音樂學 |
44 |
11 |
10553 |
PP电子學院 |
120801 |
電子商務 |
25 |
合計 |
? |
? |
? |
? |
330 |
三、考試科目
表2.各招生专业考試科目
專業名稱 |
所屬學院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四 |
環境工程 |
质料与環境工程学院 |
大學英語 |
分析化學 |
無機化學 |
? |
電子信息工程 |
信息學院 |
大學英語 |
電路 |
電子技術基礎 |
? |
旅遊治理 |
商學院 |
大學英語 |
治理學 |
旅遊學 |
? |
质料科學與工程 |
质料与環境工程学院 |
大學英語 |
分析化學 |
無機化學 |
? |
商務英語 |
外國語學院 |
基礎英語 |
国际商務英語 |
英語口語 |
? |
金融工程 |
數學與金融學院 |
大學英語 |
大學數學基礎 |
經濟學基礎 |
?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院 |
大學英語 |
中國現代文學 |
文學概論 |
? |
財務治理 |
商學院 |
大學英語 |
治理學 |
會計學原理 |
? |
人力資源治理 |
商學院 |
大學英語 |
治理學 |
人力資源治理 |
? |
音樂學 |
音樂舞蹈學院 |
大學英語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 |
主科(“聲樂、器樂、鋼琴”三選一) |
電子商務 |
商學院 |
大學英語 |
治理學 |
電子商務概论 |
? |
注:各课程考試纲要见附件。
四、选拔考試与录取
1.考試时间:5月16日8:00-17:00,具体考試科目与时间另行部署。
2.6 月10 日前,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在校園網進行公示(不少于 7 天),公示無異議後,將錄取注冊備案名單(含免試推薦)加蓋學校公章,報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
3.凭据省教育厅对学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存案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學籍学历治理平台的学生學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查结果反馈我校后,学校对核查无误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6 月 30 日前,達不到畢業要求的學生不予以錄取)。
六、學籍治理
1.被錄取的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報到入學。學校在 9 月 30 日前完成“专升本”学生的學籍注册事情,注册时学校严格审核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确保本科學籍注册信息与专科学历电子注册信息一致。
2.“專升本”學生直接進入普通本科三年級學習,入校後不得轉專業和轉學,不得接纳非普通全日制學習形式就讀普通本科。在本科學校學習兩年,修完本科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的,凭据《教育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學曆證書規範治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切合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發放學位證書。
3.高職(專科)學校負責凭据檔案治理的有關規定整理好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個人檔案,及時移交我校。
七、事情要求
各事情小組和所有錄取事情人員應嚴格執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紀律,貫徹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確保學校和考生正当權益,爲學校選拔優質生源。事情要求如下:
1.統一領導。“專升本”招生錄取事情中重要問題的處理,須由學校“專升本”招生錄取事情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招生錄取事情中一般問題的處理,經事情小組研究後,報學校“專升本”招生錄取事情領導小組組長決定。
2.提高认识。“专升本”考試招生革新是保障时机均等、维护教育公正的现实需要,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办妥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举措。招生事情是展示学校形象、反映办学实力、体现生长偏向的重要事情,所有事情人员必须明确使命感责任感,努力做好招生录取事情。
3.嚴守紀律。嚴格凭据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陽光工程“30個不得”、“十公開”、招生事情“六禁绝”要求,錄取過程中嚴格遵守招生事情紀律。
4.履好職責。所有事情人員必須凭据相關政策要求做好錄取事情和保密事情,認真履行事情職責,確保招生錄取事情順利進行。
5.“專升本”招生事情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對違規操作或徇私舞弊者嚴肅追責問責。
PP电子學院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