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開展省屬高校財務治理自查自糾事情的通知》要求,爲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治理,經學校研究決定,以問題爲導向專門開展各單位、各部門財務治理自查自糾。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糾對象和範圍
自查自糾對象爲學校所屬各單位、各部門。自查時間範圍從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底。
二、自查自糾的主要內容
1.資産基建治理方面。是否存在閑置的校區土地資産;是否有資産閑置和債務風險並存的問題;是否存在超概算工程項目及項目超概算金額和比例情況;是否存在用學校資金購買商品房、違規墊付建設費用或建設附屬設施行爲;社會化學生公寓、食堂回購是否切合規定;是否存在教育培訓業務、場地設備等違規對外承包;是否存在學校土地資産處置、牢固資産處置、衡宇場地資産等出租出售等造成國有資産或收益流失;是否超限額配備牢固資産;牢固資産是否按規定計提折舊。
2.預算治理方面。是否存在學校預算與上報預算“兩張皮”的問題;整體預算和重大預算調整是否納入“三重一大”範圍;是否實行全口徑預算治理,實行預算收支平衡,有無預算赤字造成內債問題;是否存在到下屬單位列支轉嫁費用的問題;預算執行是否嚴格剛性。
3.科研經費治理方面。是否存在配套科研經費隨意、不公正或違規的問題;是否存在超預算、以大額現金支付、通過虛假發票或虛構勞務費等違規開支科研經費的問題;是否存在科研經費長期挂賬、結余資金未及時清理的問題。
4.人員經費治理方面。是否存在績效工資總量超標問題;人才引進經費是否切合規定;是否存在濫發津補貼發放問題;勞務費(特別是非職務性勞務)發放是否切合規定;是否虛列名目發放獎金和補助;是否違規發放招生獎金、加班費和購物卡等;是否超範圍列支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5.項目招投標方面。是否存在未公開招投標的工程項目;是否存在招投標法式違規情況;是否存在圍標串標、招投標“專業戶”現象。
6.學生權益保障方面。有無違規向學生收取錄取費、轉學費、轉專業費、選課費、補考費、培訓費、報名費和維護費等問題,有無超標准收取學費、住宿費和重修費等問題。有無占用學生教材差價款、生活用品差價款、軍訓服裝費差價款、體檢費和學生門診統籌基金等問題。有無違規收取食堂折舊費和食堂經營治理費等問題。有無違規向學生收取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內教學任務的培訓費、實習實訓費等問題。
7.專項資金治理方面。專項資金細化分配是否合理,是否建设項目庫,是否開展績效評價;是否設立專項資金項目賬;有無違規提取專項資金治理費問題;是否存在專項資金績效不明顯問題。
8.財務治理方面。“三公兩費”治理是否規範;會計科目使用是否規範;是否嚴格履行不相容崗位設置要求;實有資金賬戶治理是否規範;是否存在資金賬外運行和私設“小金庫”的問題(如二級院系收入、土地租賃收入、門面租金及治理費、培訓費、承包款、專利技術轉讓費和教材圖書返還款等未納入學校賬務)。
三、事情要求
各单元、各部门结合本单元、本部门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整改情況要形成书面质料,在6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陈诉、有关表格盖章纸质件及电子档,报送给学校計劃財務處210室贺治老师(联系电话:13973817801,电子邮箱:1179936868@qq.com)。
附件:1.**單位財務治理自查自糾報告(參考花样)
2.高校財務治理自查自糾情況表
計劃財務處
2021年6月3日
附件1
**單位財務治理自查自糾報告
(參考花样)
計劃財務處:
凭据《關于開展財務治理自查自糾事情的通知》要求,我单元于2021年 月 日至 月 日就通知中的8个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陈诉如下:
一、事情開展情況
包罗自查事情組織分工情況、自查事情方案、自查整體情況等。
二、存在的問題
(一)自查發現的問題:分8個方面逐條列出自查發現的問題,以及本單位近3年接受審計、巡視和財務檢查等整改情況,是否有類似問題再次發生,是否完全整改到位。
(二)當前整改情況:對應問題逐條反映整改情況,包罗整改措施、整改結果和責任追究等情況。
三、下階段改進措施
財務治理事情還存在哪些不足,將接纳哪些改進措施。
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各單位、各部門財務治理自查自糾情況表
填报单元: 填报日期: 具体联系人: 联系电话:
問題類別 |
自查發現的問題 |
整改情況 |
下階段改進措施 |
1.資産基建治理方面 |
1.問題1 |
? |
? |
…… |
? |
? |
2.預算治理方面 |
1.問題1 |
? |
? |
…… |
? |
? |
3.科研經費治理方面 |
1.問題1 |
? |
? |
…… |
? |
? |
4.人員經費治理方面 |
1.問題1 |
? |
? |
…… |
? |
? |
5.項目招投標方面 |
1.問題1 |
? |
? |
…… |
? |
? |
6.學生權益保障方面 |
1.問題1 |
? |
? |
…… |
? |
? |
7.專項資金治理方面 |
1.問題1 |
? |
? |
…… |
? |
? |
8.財務治理方面 |
1.問題1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