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留學面上項目申請已啓動,請切合申報條件且有意向申報的老師抓緊時間准備申請质料,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申請,並在1月10日前將申請质料一式兩份交至國際相助與交流中心。
下爲項目具體信息: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即面上項目):
申請時間:2019年1月5日-15日
申請人條件:
1. 詳見附件《2019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选派措施》第三章。
2. 訪問學者申請人應切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50歲(1968年1月1日以後出生),本科畢業後一般應有5年以上的事情經曆,碩士畢業後一般應有2年以上的事情經曆。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事情年限要求。
3. 博士後申請人應切合以下條件:年齡不超過40歲(1978年1月1日以後出生),應爲國內高等學校或科研單位具有博士學位、具體從事教學或科研事情的優秀在職青年教師或科研人員。申請時距其博士畢業時間應在3年以內。
4. 申請時須提交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邀請函需寫明申請人全名、身份、學習時間等詳細信息。郵件截圖無效。外方導師簡曆需有導師親筆簽名。
5. 外語水平應切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擬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申請步驟和质料等信息詳見附件。
注:
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凡未定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如無特殊情況,國家留學基金委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爲確保申報质料規範,建議申請者在國家規定的申請時間內提前一周將申請质料交至我中心,由我中心統一送省教育廳國際交流處初審。
联系电话:0738-8370207/8376006
聯系地址:成德樓408室
國際相助與交流中心
2018年12月26日